背叛国家罪_背叛国家罪概念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背叛国家罪是指中国公民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勾结外国”,是指行为人通过各种方式与外国政府、政党、政治集团以及他们的代表人物联络,进行组织、策划等活动;“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指行为人勾结外国的直接目的和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危害了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境外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官方性组织;“境外组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性团体等;“境外个人”,是指外国公民、无国籍人以及外籍华人等。“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主要是指通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外国勾结,或者伙同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外国相勾结,进行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