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罪_虚假广告罪概念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违反国家规定”,根据本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在这里主要是指违反了国家制定发布的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的宣传”,就是指违反了上述法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广告这种特殊的传播媒介,对所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作夸张、虚伪和不实的宣扬或传播,足以产生使消费者受到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的作用的行为。